自即日起,在中国驻墨西哥使馆申办签证和领事认证时,应按如下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
一、申办签证时,无论是本人提交申请,还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办,均需由申请人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四、声明及签名”栏目“申请人签名”处签名(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请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办理)。如果是代办,代办人还需如实填写“五、他人代填申请表时填写以下内容”栏目并签名。
二、如签证申请人未满18周岁,须由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四、声明及签名”栏目“申请人签名”处代表申请人签名,同时在提交各项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有签名式样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出生纸、亲属关系公证或监护关系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三、申办领事认证时,无论是本人提交申请,还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办,均需由申请人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8、申请人/代办人声明”栏目“申请人签名”处签名。如果是代办,代办人还需在“代办人签名”处签名。
特此通知。
驻墨西哥使馆
2018年7月19日